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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有開始長草的跡象了(汗)

工作到一段落,交接也交接完了,這兩天終於開始準備辦理韓國簽證(D-4)

由於一次申請兩期的語學堂,所以就一次在台灣先辦好D-4簽證省得麻煩

要辦理D-4簽證需要以下資料

 

< 韓 國 簽 證 須 知 >

1. 共同具備文件


o 簽證申請表 (表上貼6個月內2寸彩色照片1張)「申請表可在駐台北韓國代表部網頁下載)」
o 護照正本及其基本資料頁影本
o 國民身分證及影本

2. 出境目的


**以下要求的財力證明開立時間不得超過申請簽證當時的1個月, 若用父母帳戶須提供戶籍謄本**

E. D-4 (遊學 / General Trainees )
o 言語中心二個學期以上(3個月以上)申請者, 但學習期間90日以下者得申請C-3簽證
o 標準入學許可書正本, 財力證明書(NT$30萬以上),學習計劃書(300字以上)

 


3. 簽證手續費(VISA Application Fee)

o 免費: 臺灣(Taiwan), 日本(Japan), 西班牙(Spain), 泰國(Thailand), 義大利(Italy),瑞典(Sweden), 菲律賓(Philippines / Under 59 days) 等

 

4. 簽證工作期間及申請方式(Visa opperation)


o 3個工作天(3 days)「收件時間:09:00-12:00, 14:00-16:00(15:30前交出去才可以喔)


o (除了外勞身分以外)可以代辦代領

 

**其餘簽證所需資料請參閱:駐台北韓國代表部網站-簽證介紹**

 

核發簽證單位:駐台北韓國代表部

地址 : 台北市 基隆路 一段 333號 1506室 (國貿大樓)
電話 : (882) 2758-8320∼5 (6號)
傳真 : (886-2) 2757-7006
電子郵件 : taipei@mofat.go.kr

 

代表部的跟韓國觀光公社臺北支社是同一棟大樓,辦完簽證的人可以順便去22樓(2213室)拿韓國旅遊資料喔

 

 

今天去郵局辦了財力證明書,但是得明天才能拿~

 

之前看大家的分享說:

入學許可書正本在申請簽證時會被收走,想留起來做紀念的話記得先影印一份起來XD

學習計畫書可以當場寫,有的人只寫了兩行就交出去了 (承辦人應該會很傻眼吧XD)

內容寫中文就可以咧!(我應該會用電腦打字寫好帶過去吧...)

 

等明天拿到財力證明書星期一就來去辦吧!(打鐵趁熱ㅋㅋㅋ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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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.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